首先,我要表個態:我不是詩人,不懂詩,所以我不自私;接下來,我要說工作時我是有戴袖套的,旨在對您強調我是個有“潔癖”的人,不喜歡也不願意讓“邋遢”又想掩飾自己虛榮心的人接近我,如果這篇字被視為劇本,那麼也不能怪我,只能說它很不幸。
最後,我想借此篇談談理髮或者美髮。(我不想糟蹋這個素材,如果它還有利用價值的話——只是我沒那麼卑劣:妄圖通過無辜的素材來為自己揚名立萬,賺取稿費或者別的東西,當然公益是個例外)。
時下,據說有錢的國人(排除文藝工作者)正在把外國的“脫你蓋”風格融會貫通到國內,好在自己的腦門上將它發揚光大。我正兀自疑惑這個“脫你蓋”究竟是怎樣的一種“風格”,解釋說,就是充分展現個性,強調棱角分明的一種(非主流)。其中一個代表髮型是:腦袋兩側被剃得光光,頭頂中間留出一塊地方讓它長著不剃……這就是萬人迷貝克漢姆剃的那個“莫洗幹”,通譯為“莫希幹”。聽到這,我又疑惑轉述者是否知道並瞭解印第安人?是否瞭解《最後一個莫西幹人》?是否明瞭印第安人與她說的這個貝克漢姆髮型?
姑且不追究球星貝克漢姆的髮型(他是我除科比與梅西外的另一個我還願意關注的球星),但也不代表這樣你就有資格拿人家的髮型來進行諷刺、說事。所以我有足夠的理由來談談這個“袖口”堆出的這個“灰”(當然這個標題很多人在用,同題也很多人在做,譬如魯迅先生——只是題同,意不同)。
據我所知被轉述者稱為中國“阿福頭”的髮型是與貝克漢姆的髮型很相似的。但確切地說它並不叫“阿福頭”,應該是“馬鬃頭”。
這很形象,很貼切。
(如果文學還有共通之處,還有共同語言,還有共同人文情懷的話,我想中國的皇城與歐美各國都是很喜歡騎馬的,而馬頭琴我想也會因為這個的緣故,被列入非遺的行列。前提是你必看過《戰馬》或者別的與馬有關的片子。)
行文至此,我已經用了太多的括弧——這樣的標點符號,似乎多餘又似乎顯得必須!
那麼,容我攏住這話題的馬頭,接著談理髮與美髮。
之前,據說引導國內美髮潮流的風格是“標榜”。我不確切地知道我們這裏的“標榜”美髮店是否為廣州“標榜”總部的連鎖或者加盟店。走過那條美髮街,可以看到三三兩兩的“曼都”、“焦點2000”、“風格”,還有後來被小年輕追逐的“崔慧貞美髮”,看起來它們都沒多大區別:透明的玻璃門,高分貝的流行歌曲,門口安著五顏六色的走馬長燈,是理髮屋的重要標誌。發屋裏面,幾個店員忙忙活活,有長髮男人紮了一大條黃馬尾,有女美髮師腦袋象秋天被掃蕩了的華北平原,還有人腦門上披了一把五顏六色的拖布頭,少有人把自己整得清清爽爽,利利索索。用這篇文字的原主人公那點知識來看,他們都拋棄了早期的“標榜風格”,甚至跟後起之秀“沙宣”也不沾邊,他們走的仍然是“莫洗幹”路線。說到這裏,不禁讓人想到有這樣一句話說得好,“頭髮有點像女人的裙子,不長不短很保險但容易落於平庸,就像能把曳地長裙和超短裙穿出味道的女人總是能得高分”……
縱觀所有新興髮型,都沒有“標榜”有風格且更出風頭——這種風格比較圓潤,主要作用在於彌補掩飾自身缺陷。打個比方說,王二要理髮,他長了一張馬臉,理髮師給他洗頭發,擦至半幹,然後刀起發落,吹幹修整後一看:嘿,這小夥子精神!腦袋兩側頭髮蓬鬆柔順,額前有短劉海稍微遮掩了低發際線,一張馬臉沒了!!
反之,這兩側用來平衡臉部線條的頭髮統統剪光,末了,王二還留出來一把黝黑的長鬍子,使人望上去直覺得王二沒長脖子,下巴連著胸脯,嘿,這就對了,“托尼蓋”要的就是這效果。在大街上走,回頭率絕對百分百。再,黃五嫌頭髮短找不到對象,那麼讓美髮師用他從別人那剪下來的長髮將你的短髮硬編出個長髮來,好迎合你“長髮為誰留”的美夢!應著這句話,護發業、美容業也統統地被帶動起來,外加拉直工藝:飄柔、海飛絲……,這個美啊,哪怕砸鍋賣鐵也在所不惜!
袖口的這堆灰大概是這個意思!(但不是我接下來要說的意思)
的確,不容你我否認——這,就是她所追求的“標榜”風格!
這堆灰(她在這裏叫安嘉)的行事作風頗有點“標榜”風格:她穿了一件奶油色(大概是,或者近似)羽絨服,春天穿了沒洗,袖口成黑的了,一開始穿著的時候,就覺得那道黑色很刺目,於是便努力地捂著它,不想讓這種煞風景的感覺在心裏無邊放大。後來太熱,就把它脫下來倚著,雙臂很警戒的環抱在胸前,這種警戒拘謹是她應對自己內心緊張尷尬的常用伎倆。
現在,女主人公和男主人公已經各就各位,準備走進不知道被誰佈置好的故事中:
局裏人員調整,他被調進新聞部,和她一個組,跟她斜對桌。他搬過來的時候可真簡單,桌子上只有一個空文件夾,一支黑色鋼筆,一只藍色紙簍,一只水晶煙灰缸。以前只是中午在餐廳吃飯見過,跟其他男同事一樣,她對他一無所知。
然而噩夢開始了。她天生對煙過敏,一聞到吸煙的味道鼻炎就犯。在他來之前,辦公室四女三男都不吸煙。他卻相反,只要一坐下,第一聲就是打火機的劈啪聲。她用餘光看到他面前煙霧升騰,就馬上背過身去。打掃衛生,她發現他把煙灰直接倒進紙簍裏,地上落的到處都是。
有一天,她一個人在辦公室裏,收到他電話。他出去采風,有一篇稿子上邊催。煩她幫他找出來列印好交上,說稿件就在某一個抽屜裏。她拉開他的抽屜,大為頭疼:簡直比一個女人的坤包還讓人不得要領。各種香煙、好幾個打火機,連外面街攤上一塊錢一個的打火機都有。雜誌和稿件,信,手錶,圓珠筆。好不容易翻出來他要的那篇稿子,她無奈地笑,這字沒法看。每個字的橫還是橫著的,一到豎或者折,就東倚西靠,好像是極端不耐煩地寫出來的。筆劃一點力氣都沒有,就像小時候淘氣把鋼筆筆尖反過來寫的那麼細弱。
回來以後,他對她表示謝意,請她喝咖啡。她趁機告訴他她對煙過敏的事情。尤其在汽車上,聞到煙味,她暈車特別厲害,恨不得把胃都吐出來。有一次坐長途車,前面一個小哥吸個不停,她實在忍不住了,請他不要再吸,那個小哥居然直接把煙霧噴在她臉上。聽完她的話,他說“那以後我不吸了。”
後來只要她在,他果然沒有吸過。他改為吃零食,經常帶一兜子蘋果或者桃子,有時候也帶黃瓜、番茄,分給大家吃。屋裏其他幾個人有一天議論這件事,她在心裏偷笑。
有一次,他邀請她一起到附近一個海濱城市去玩。在海邊吹海風,吹了一整天。他給她買冰激淩,又請她吃海鮮。還特意給她拍了很多照片,漂亮的簡直不像她。晚上召集了一班朋友去唱卡拉OK,他居然把零點樂隊的《愛不愛我》唱得幾近原唱。
幾天之前,相愛五年的男朋友跟她分手了。
她跟一關係不錯的女同事談及他的好。同事大驚,說他最滑頭,慣會見風使舵左右逢源,另外一個女同事說以前和他在同一部門,他經常喝得醉醺醺的來上班。原來在別人眼裏,他是個善於拍馬逢迎的一煙鬼酒鬼。而在她眼中,他是一個深情的歌手。
“這個男人挺有意思……”安嘉把正咬了一半的桔子“咕隆”一聲咽了下去!
故事講到這,寫者已經把安嘉的形象完全勾勒出來了。——不否認每個人都要“理髮”但安嘉把這“發”理得有點兒非主流。我的骨子裏更推崇的老北京天橋那古老的樹下,剃頭師傅與他民俗味十足的吆喝。或許那裏也真有磨刀老頭的吆喝吧。
——我這麼肆無忌憚地說,並不代表我是反安嘉一族——排斥那些想賺錢吃飯的新興理念。我強調的是:這會兒應該歇歇筆,學學每個人都尚存人性的一面:吃飯、睡覺、好好生活——讀故事或者閑著的時候,吃吃零食。或者,放大膽子地喝幾口,吃幾口自己該吃的。
最後,把自己的髮型整成學生清湯掛麵頭或者五四青年頭,接著站起來拍拍手,再安靜地坐下來,再站起來拍拍手,又安靜地坐下來。
不瞞您說:平庸能夠毀滅世界,也能夠造就世界——每個人的日子其實也就是在這幾個簡單得不能再簡單的平庸動作中被掀過去,掀過去,過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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